(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您好,我们公司是做知识产权代理的,所以您说的这种情况遇到过,而且还不少。
2、 首先,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代理公司应该告知您商标注册存在的风险情况,而不是简单的可以或者不可以,因为任何商标的注册申请都存在三个风险:数据忙区风险(查询当日只能查到3-4个月前别人申请的商标);2、审查员主观判断(就是您申请的商标按照正常的情况是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不构成近似的,但是由于审查员或者给您查询商标的代理人的专业水平、从业经验、个人问题等原因,给您误判给驳回的);3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审查,但是被他人提出意义导致被驳回的。
3、 所以您要先看清楚《驳回通知书》上的驳回理由,是因为数据盲区的原因驳回的?还是因为跟别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被驳回的?然后,根据驳回的具体原因来决定是否进行驳回复审。
4、驳回复审是商标被驳回后唯一的救济机会,但是,根据我从业这些年的经验来看,一般来说驳回复审的成功可能性在40%左右。
5、 最后,给您一个建议:如果您申请的商标被驳回的理由是因为与8个月前别人申请的一模一样或者特别近似的商标在先权的话,您是可以要求代理公司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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