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资料图片)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法律规范、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与三和环保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
额,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总金额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充分
考虑了与关联方各类关联交易发生的可能性,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是业务发
展情况及工程执行进度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具有合理性。
司经营业务所需,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
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
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
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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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梅 章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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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俊民 李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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