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合理调整二手房产交易佣金标准促进房产消费复苏的指导意见书》,自2023年6月1日起,二手房产交易佣金由买方全额支付交易佣金的现行办法,转为由买、卖双方等比等额分担佣金;同时,合理下调中介企业的佣金收费标准,单方收佣比例定为房屋成交价的1.5%。
以下为《关于合理调整二手房产交易佣金标准促进房产消费复苏的指导意见书》原文:
(相关资料图)
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会办[2023]09号
关于合理调整二手房产交易佣金标准促进房产消费复苏的指导意见书
全体福州市房地产中介企业:
为切实响应和贯彻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通过走访和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行业企业及各方意见和建议,现正式出台如下行业指导意见:
1、调整由买方全额支付交易佣金的现行办法,转为由买、卖双方等比等额分担佣金。
2、合理下调中介企业的佣金收费标准,单方收佣比例定为房屋成交价的1.5%。
3、开展客户信息泄露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行业企业服务品质。
4、建立健全一房一码信息数据发布及管理机制,推进房源信息真实性和透明化建设。
5、严格落实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6、由协会开展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定期、不定期自查自纠工作。
7、本指导意见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期一年。
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