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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月牙泉镇:践行“枫桥经验”用心书写“平安月泉”答卷
近日,甘肃省司法厅对部署开展的第二批全省“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评选命名,敦煌市月牙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命名为甘肃省“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
鸣沙山下月牙泉畔月牙泉镇是全国文明村镇、全国特色景观旅游示范名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该镇旅游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辖6个行政村,29个村民小组,全镇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人民调解员65名。近年来,随着全镇旅游业取得长足发展,各类矛盾纠纷逐步凸显,为此,月牙泉镇人民调解委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路子,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近三年来,该镇累计调处各类纠纷700余起,调处成功682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促进了全镇的和谐稳定。
在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中,月牙泉镇成立“沈新军个人调解室”,各村成立了由包村领导负责、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配备3名调解员的“1+1+3”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体系,在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让基层调解委员会在维护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小事不出村靠乡贤党员,大事不出镇靠专班攻坚,矛盾不上交靠三级调解,这是我镇推行的做法,也是目标。”据月牙泉镇党委书记李瑞军介绍,“我们在社会治理中强化融合治理,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群众自治的优势,实现小事不出村;把矛盾纠纷发现在一线、化解在基层,确保大事不出镇;坚持以民为本,确保矛盾不上交,大力开展‘枫桥经验’本土化创新实践”。
月牙泉镇对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地细化和完善,镇综治中心建立矛盾纠纷排查上报机制和调处机制,确定随排随调“逢1”报送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工作机制,村委会负责、网格员参与配合,每月1日、11日、21日由各村分类归纳上报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综治中心再分流交办,对易解决的矛盾纠纷继续交由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对不易调解的交由镇调委会进行调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充分发挥村干部、老党员、乡贤等优势,多渠道收集反馈信息,确保不留死角。
今年,月牙泉镇创新开展“普法一刻钟,法治村村通”普法宣传工作,利用镇司法所调处的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加法律法规知识的模式,真正把法律知识转化成群众通俗易懂的小故事送到了群众身边,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我镇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群众基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瑞军说。(记者周斌全 、赵偲羽 、肖冰)